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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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新桥 工作单位及职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领导市工信局全面工作,负责市工信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417-5676001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大石桥市新城小区院内 |
个人简历 刘新桥,男,汉族,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2019年6月任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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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维宝
工作单位及职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思想政治、办公室、保密、组织、人事、党建、宣传、纪检、综合、法规、营商环境、扶贫、老干部、群团、政法、统战等方面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办公电话:0417-567600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 办公地址:大石桥市新城小区院内 |
个人简历: 罗维宝,男,汉族,2001年2月参加工作,2002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2020年8月任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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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博 工作单位及职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机关投资规划、资源环境管理和节能降耗、科技创新、军民融合、产业政策、专精特新、安全生产、财务、招商引资、智能制造、纺织建材、冶金石化、装备制造等方面工作。负责督促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办公电话:0417-5676003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大石桥市新城小区院内 |
个人简历 李博,男,汉族,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2023年9月任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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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长海 工作单位及职务: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民营经济促进局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负责经济运行、民营经济、项目管家、企业减负、两化融合、企改信访、轻工医药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运行科、企改信访科、民营经济促进科。负责督促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 办公电话:0417-5676005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办公地址:大石桥市新城小区院内 |
个人简历 刘长海,男,汉族,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2024年2月任现职。 |
三定方案及主要职能:
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大石桥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石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桥中省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的初审上报工作。
(十七)负责原经委系统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及工资调整;负责原经委系统企业改制后资产变现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原经委系统所属改制企业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和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八)实施权限内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