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
在大石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2017年6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大石桥市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请予以审议。
2016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迎难而上、拼搏进取,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亿元,以“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为核心,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复的部门综合预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2016年我市财政收支决算的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37,363万元,比上年同期147,756万元减少10,393万元,降低7.0%,完成年初预算152,189万元的90.3%。
如2015年剔除政府项目实体税收10,443万元,政府项目非税245万元共计10,688万元,按此可比口径,则2016年全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7,363万元,比上年同期137,068万元增加295万元,增长0.2%。
各征收单位的完成情况:
1、大石桥市国税局完成33,092万元(未剔除“营改增”而增加的收入),比上年同期23,756万元增加9,336万元,增长39.3%。
2、南楼国税局完成10,697万元(未剔除“营改增”而增加的收入),比上年同期6,341万元增加4,356万元,增长68.7%。
3、大石桥市地税局(含南楼地税)完成72,470万元(未剔除“营改增”而减少的收入),比上年同期102,256万元减少29,786万元,降低29.1%。
如剔除上年同期政府项目税务收入10,688万元,则比上年同期91,568万元减少19,098万元,降低20.9%。
4、财政等非税收入征收部门完成21,104万元,比上年同期15,403万元增加5,701万元,增长37%。
因国家从2016年5月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改革,一般公共预算的统计口径也随之有所调整,因此上下年没有完全的可比性,如忽略企业税种调整对上缴税收的影响,从全口径角度分析,2016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210,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8,436万元的88.5%,比上年同期237,234万元减少26,275万元,降低11.1%。
如2015年剔除政府项目实体税收10,443万元,政府项目非税245万元共计10,688万元,按此可比口径,则2016年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10,959万元,比上年同期226,546万元减少15,587万元,降低6.9%。
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1、各项税收收入为111,102万元,比上年同期125,920万元减少14,818万元,降低11.8%,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0.9%。其中:增值税为41,573万元,比上年同期23,448万元增加18,125万元,增长77.3%;营业税为14,211万元,比上年同期35,280万元减少21,069万元,降低59.7%;企业所得税为8,324万元,比上年同期14,682万元减少6,358万元,降低43.3%;个人所得税为2,930万元,比上年同期3,159万元减少229万元,降低7.2%;资源税为2,452万元,比上年同期3,197万元减少745万元,降低23.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6,705万元,比上年同期7,063万元减少358万元,降低5.1%;房产税为5,072万元,比上年同期5,359万元减少287万元,降低5.4%;印花税为2,085万元,比上年同期2,002万元增加83万元,增长4.1%;土地使用税为13,432万元,比上年同期18,195万元减少4,763万元,降低26.2%;土地增值税为5,546万元,比上年同期6,161万元减少615万元,降低10.0%;车船使用和牌照税为2,280万元,比上年同期2,413万元减少133万元,降低5.5%;耕地占用税为69万元,比上年同期441万元减少372万元,降低84.4%;契税为6,423万元,比上年同期4,520万元增加1,903万元,增长42.1%
2、各项非税收入为26,261万元(含税务部门征收教育费附加收入3,974万元),比上年同期21,836万元增加4,425万元,降低20.3%。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现88,921万元,比上年同期81,037万元增加7,884万元,增长9.7%。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完成86,08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56,136万元(统筹保费收入39,804万元,比上年同期33,096万元,增加6,708万元,增长20.3%;个人账户收入16,332万元),完成营口市下达的年度计划75,500万元的74.4%,上级补助收入25,704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050万元,利息收入37万元,转移收入3,158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41,771万元,如剔除拨付非税收入等列收列支9,458万元和执行政府优惠政策9,756万元,实际总支出为322,557万元,按可比口径完成年初预算211,349万元的152.6%。其中:
1、工资性支出196,015万元,占剔除后总支出322,557万元的60.8%,比上年同期173,574万元增加22,441万元,除了2016年支付了15、16两年取暖费6,604万元的因素外,主要是2016年涨工资及配套的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增加及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养老补助等提标形成的。工资性支出按财政部统一设置的政府支出科目可划分为15个方面(具体见附件1)。
2、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145,75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341,771万元的42.6%,如剔除拨付非税收入等列收列支9,458万元和执行政府优惠政策9,756万元,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为126,542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支出71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租房费支出1,880万元),占剔除后总支出322,557万元的39.2%。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按财政部统一设置的政府支出科目可划分为21个方面(具体见附件2)。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5,516万元,比上年同期118,420万元增加37,096万元,增长31.3%。其中养老金支出152,844万元(月均支出12,73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66,759万元(月均缺口5,563万元),截止2016年末养老金累计收支缺口151,877万元,因本级国库资金紧张,无多余资金弥补养老缺口,养老缺口主要是通过向省市个人账户专项借款1.6亿及融资来解决。
财政执行的最终结果是: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7,36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8,37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0,760万元,调入资金36,505万元,上年结余21,608万元,总计为544,60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1,77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40,67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7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406万元(专项结转),总计为544,609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9,87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9,68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38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30,592万元,上年结余7,297万元,总计为273,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825万元,加上调出11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0,5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610万元(专项结转),总计为273,142万元,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远远满足不了相关支出,仅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动迁房租费一项就高达9,000万元,另用债券置换资金安排动迁费37,926万元,用预算内资金弥补缺口10,253万元。
截止2016年末系统内债务余额89.87亿元(含当年债务置换36.14亿元,累计置换61.29亿元)。其中:各融资平台及本级各部门87.78亿元,乡镇0.13亿元,各开发区和园区1.96亿元。另外系统外债务43.69亿元,债务总计133.56亿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我市按照上级要求,做实了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按月及时入库,全面营改增工作平稳过渡,调库更正顺利完成,同时通过筹集各方资金,保障了养老金和工资等刚性支出的需要,通过向上级争取债券置换资金保证了银行贷款的及时偿还及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财力和资金补助,2016年全年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223,755万元,其中:专项补助73,364万元,返还性补助18,54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1,842万元;争取资金补助212,488万元。同时争取债务转贷资金361,352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基本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
2016年我市已做实财政收入,为2017年财政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党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为我市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尽管如此,随着去产能、减税费政策的全面实施,新兴财源一时难以接续,财政收入增收较为困难;另一方面,还要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和养老金发放标准,各种政策性资金配套、重点城建工程等支出又不断增加。还有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梳理2017年预算支出的紧急通知》(辽财明电[2017]40号)的相关要求,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遵循一保工资性支出、二保养老金发放、三保基本民生支出、四保基本运转支出的保障顺序,进一步梳理调整2017年预算方案,不留硬缺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使得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2017年的财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变压力为动力,以求真务实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完成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保证收入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同时继续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及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坚决做到“保工资、保付息还本、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为建设和谐美好大石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附件1:
工资性支出按财政部统一设置的政府支出科目可划分为15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8,742万元。
(3)教育支出41,445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56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1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60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为36,023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20,50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824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63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7,957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68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03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08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43万元。
(15)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94万元。
附件2:
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按财政部统一设置的政府支出科目可划分为21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24万元。
(2)国防支出27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0,333万元。
(4)教育支出10,92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44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6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7,93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751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921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9,20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4,447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322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7万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0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24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11,438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408万元。
(19)其他支出22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9,773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494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