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
市委各派出机构党工委、各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省、市)直各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市委决定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重点面向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党员干部群众开展专题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营造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宣讲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要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深入宣讲。要把宣讲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发生历史性变革上,聚焦到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重大政治论断的深远影响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戴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全市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宣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密联系大石桥振兴发展实际、党的建设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开展宣讲活动。注重解疑释惑,加强互动交流,有针对性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多用实实在在的群众语言,多用事实和数据进行阐述,做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振信心、振奋精神,扎实推动大石桥全面振兴。
2.全市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统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主动约请宣讲团成员开展专题学习。有条件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都要组建自己的宣讲队伍,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宣讲活动,推动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
3.宣讲活动安排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相关精神要求,做到轻车简从、务实节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宣讲工作中。
4.全市各级媒体要切实抓好全会精神宣传报道,精心组织策划新闻报道,做好网上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着力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即日起,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可根据需要邀请宣讲团成员宣讲,可直接与宣讲团成员联系,也可与市委理论学习室联系。
联系人:张静、李琳、李霞,联系电话:5612197。
附件: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中共大石桥市委宣传部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
市委宣讲团成员名单
团 长:李燕琳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马林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姜 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于昕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理论学习室主任
周迎春 市委党校副校长
张 静 市委理论学习室秘书
李冠华 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主任
冯 湃 市委党校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