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石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石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
目 录
前 言
大石桥市位于辽河下游左岸,是一个“依镁而立,因镁而兴”的资源型城市,被誉为“中国镁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大石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大石桥市首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大石桥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制定的空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细化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支撑辽宁省新时代“六地”(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和营口市委“三地四市”目标建设。
规划范围为大石桥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一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融入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支撑辽宁省新时代“六地”和营口市“三地四市”建设,为提升大石桥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全力打造世界级镁质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粮食深加工物流储存基地和营口市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空间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城市性质
大石桥市是营口市副中心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世界级镁质材料产业基地、省级粮食精深加工生产基地。
营口市副中心城市。积极推进“大石桥—老边区—老城区(站前区、西市区)发展轴”的建设。为老边钢铁产业提供配套产品,形成区域上下游产业发展合力。推动区域在基础设施联通、生态联合保护治理等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加强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设等领域务实合作,努力构建营口市副中心城市。
世界级镁质材料产业基地。发挥大石桥市菱镁产业资源与技术优势,加速推进镁产业提档升级,提升大石桥镁铝工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镁产业链条上下延伸,打造国际性菱镁交易平台,综合型镁质材料产业基地。
省级粮食精深加工生产基地。依托大石桥市北部水稻种植区,以规模化、机械化为核心,打造生产、仓储、流通、加工、贸易等全链条粮食产业,建设省级粮食精深加工生产基地。
第三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全面优化。到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得到严格管控,保障粮食安全地位持续巩固;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守护,城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矿山整治、尾矿处理及生态修复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得到严格落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镁产业进一步提质升级,“双美”宜居城市品质显著提高。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集约高效。到2035年,镁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建设成为世界级镁质材料产业基地;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农业空间利用更加高效;城市发展能级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集聚化、经济发展现代化、乡村发展特色化显著提升。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镁都、建设成为国家粮食深加工物流储存基地,辽宁“双美”宜居之城目标愿景得以实现。
远景展望到2050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方面制度全面建立,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城乡居民享受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全面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的辽宁省“双美”宜居新家园以及特色活力的乡村振兴新典范。
第四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稳定生态系统功能,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共筑共护大辽河生态廊道、共建共造辽东山地丘陵屏障,节约集约资源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矿产资源理念,以“生态立市”为战略基础,全力以赴争当生态保护排头兵。构建经济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低效建设用地片区化整治,带动城乡融合发展。合理安排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促进人口向资源承载能力高和产业基础好的区域集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高标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根植当地特色资源,构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体系,推动乡村振兴。
科技创新战略。进一步优化镁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工业体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新型研发创新、产业孵化落地,提高集群协同发展水平,积极发挥各产业园区优势。推进制造业绿色化转型,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提升建设用地土地效能。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各乡镇协调联动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分工明确、联系密切的有机整体;积极融入“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积极对接辽中南区域格局与沈大经济走廊,坚固营口市副中心城市地位,与营口市共建大辽河文化产业带,全面融入“营口市老城区-老边区-大石桥发展轴”之中,积极推动“大老”一体化战略。
第二章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将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将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划定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平原等水土光热条件较好的地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服务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目前基本没有人类活动、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大石桥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市域东、西两侧,西部大辽河沿岸,东部千山山脉等地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顺应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等区域,根据常住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落实上级下达的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大石桥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1倍以内,主要位于中心城区、两大经济开发区(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各建制镇镇区。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对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要求。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分区
大石桥市为省级城市化地区,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区。将中西部平原地区7个镇的主体功能确定为农产品主产区,发挥好维护粮食安全的核心作用,促进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集中连片布局,优化形成与水土光热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保障涉农产业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建设需求。将东部山区2个镇的主体功能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将中部地区7个镇和街道的主体功能确定为城市化地区,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发展质量,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节 统筹构建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大石桥市全域构建为“一主两副,两轴两廊,四大分区”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主两副。“一主”指中心城区,作为大石桥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主中心,是带动市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两副”分别指高坎镇、汤池镇,为大石桥市域西部与东部地区两大重点镇,发挥对市域东西两大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两轴。全域东西空间发展轴,依托岫水线串联东西部乡镇,形成产业发展纽带。沈大发展轴,积极融入沈海高速、202国道、沈大铁路等形成的沈大交通廊道。
两廊。分别指西部大辽河生态廊道与东部千山山脉生态廊道。西部以水源镇、石佛镇以及沟沿镇为基础,保障水域生态网络功能,以大辽河生态复育为主体,延续文脉并塑造滨水休闲水岸。东部千山生态廊道以建一镇、黄土岭镇为核心,坚固山地丘陵屏障功能,突出生态农业产品优势,适当发展生态旅游。
四大分区。构建科技高效的西部农业生产区,依托水稻种植区,以规模化、机械化为核心,助推形成国家粮食深加工物流储存基地。依托丰富菱镁资源和良好产业基础,通过技术升级、产业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完善配套等途径,助推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可持续的中部矿产资源发展区。以三道岭水库为水资源重点保护管控区域,严守纯净天然的水源涵养保护区。依托东部山区自然农林资源,重点发展果林及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营造生态自然的生态农林发展区。
第四节 完善全域规划分区与管控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划分全域规划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城镇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6类一级规划分区。规划分区的管控应按照国家转换规则和准入要求规定执行。
完善市域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指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自然区域,主要分布于东部建一镇、黄土岭镇及周家镇等划入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的地区。生态控制区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自然区域。农田保护区指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平原等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集中的地区。乡村发展区指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主要分布于城镇发展区、农田保护区周边。城镇发展区指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两大经济开发区和镇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指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
第五节 优化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结构
加强全域用途管制,统筹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保障优化农业空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多渠道补充耕地,切实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因地制宜发展园地、设施农业,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丘陵地区转移,建设优势、优质果品基地。有序增加生态空间,保障林地面积稳中有增,加强对陆地水域和湿地的保护修复,保持水源涵养空间,增强水域和湿地的生态功能。集聚布局建设空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集约保障城镇建设,引导人口减少村庄地区建设用地有序减量化发展,推动土地要素城乡间合理流动。合理保障重大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和军事等特殊用地。
第三章 构建特色突出的农业空间
第一节 强化耕地“三位一体”保护
管控耕地总量,稳定并逐步优化耕地布局。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图斑下达至各乡镇,作为规划期必须坚守的保护任务。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大力开发中东部山地丘陵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提高农业生产适宜区的耕地集中连片规模,实现耕地向中西部粮食优势产区集中。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将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坚持“以补定占”,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落实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
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减少耕地撂荒、闲置现象,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经依法批准确需占用的,应先补建后占用。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储备区制度。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结合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壤调查评价在保护好生态的前提下,重点利用中东部乡镇散落的其他草地、裸地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宜耕后备资源,实施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实现多渠道补充耕地,推动部分即可恢复成耕地、工程可恢复成耕地的土地有序恢复为耕地;统筹林地、草地、农业设施用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整治恢复为耕地;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汤池镇、黄土岭镇等地废弃矿区复垦为耕地。
加大中西部各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农业用水保障,加强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因地制宜实施“旱改水”,推进现有高标准农田提质;强化中东部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强化水土保持,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控,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补充建设同等数量、质量的高标准农田。到规划期末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农业生产适宜区内耕地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优化耕地布局。在西部平原地区加强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优化灌溉设施布局,提高农田水利灌溉质量,提升水田质量。加强中东部地区农业用水保障,强化水土保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结合耕地灾情监测,增强耕地抗洪能力,对灾毁耕地力争及时复耕,减少耕地灾毁数量。探索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再利用,用于新开垦耕地和中低产田改良、被污染耕地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提高现有和新增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治理修复耕地生态,探索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生态化途径,开展生物培肥,减少化肥用量,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可持续发展,治理耕地污染,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通过生物措施改善土壤质地,修复优化耕地土壤环境。
加强耕地生态保护措施。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退化耕地治理等工作。加强农田生态保育与修复,建设生态化田间基础设施,提高田间生物多样性水平。开展耕地污染调查评价,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建设健康稳定的农田生态系统。
第二节 勾画农业发展新格局
构建农业产业空间格局。立足市域农业产业和区域比较优势,依据大石桥市主体功能规划,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格局,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区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将全域构建为“三区七基地”的农业生产空间格局(“三区”分别为西部粮食主产区、中部畜禽及精品农业生产区和东部果蔬林业主产区;“七基地”分别为高产高效水稻产业基地、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基地、标准化畜禽养殖产业基地、绿色有机蔬菜产业基地、特色优质水果产业基地、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观光休闲农业基地)。建设西部粮食主产区,重点抓好优质绿色无公害水稻和水产养殖,兼顾反季节蔬菜发展,打造优质水稻和高效农业生产区域,建设国家粮食深加工物流储存基地。推进中部畜禽及精品农业生产区建设,打造标准化的畜禽养殖及相关农副产品,同时重点发展大棚蔬菜、西甜瓜、优质水果、杂粮、花卉等特色产业,鼓励发展设施水果生产,逐步打造成独具特色的精品农业区。构建东部果蔬林业主产区,重点发展林果种植业,并以生态农业为依托,发展林下经济以柞蚕、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培育种植养殖、体验采摘,适度发展山村休闲康养度假旅游和观光采摘农业。
明确农业生产空间。建设优质水稻产业基地,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优化种植品种,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国家产粮大县地位。依托渤海米业、禾丰源米业、金桥粮食集团等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博洛铺小米”“越光大米”等生产基地建设,打造“营口大米”品牌,建设农产品(稻米)加工聚集区。建设特色水果产业基地,依托百寨街道、官屯镇、周家镇、汤池镇、建一镇、黄土岭镇等现有水果品种优势,积极引进推广果树新品种,做大做强大红袍李子、苹果、南果梨等优质特色水果,促进果业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水产养殖产业基地,依托高坎“辽南淡水养殖第一镇”,加快建设现代渔业产业园,大力发展工厂化养殖、循环水养殖等设施渔业,加快调整渔业产业结构,着力发展休闲渔业、品牌渔业、增殖渔业等新兴水产养殖产业,打造成辽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淡水养殖基地和交易中心。建设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扩大绿色有机蔬菜产量,以博洛铺镇和旗口镇为重点,依托蔬菜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大力推广标准化蔬菜大棚,提高蔬菜品质,加速形成绿色蔬菜产业集聚区。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产业基地,以虎庄镇、沟沿镇、水源镇、汤池镇等乡镇为重点,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夯实生产设施基础,强化疫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主要畜产品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重点加快大石桥水源肉鸭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出口标准和专业化水平。依托天雨养殖、鸿鑫福达牛业、恒昀养殖场等企业,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标准化畜牧生态养殖场,打造现代化高标准畜禽养殖基地。依托营口耘垦牧业、营口恒昌百源食品等畜牧加工企业,打造辽南畜产品重要加工基地。建设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以周家镇、建一镇、黄土岭镇、汤池镇等地区食用菌生产区域为重点,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扩大生产规模,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和“大户带小户、大户入社、社入企”等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建设观光休闲农业基地,依托东部山区良好的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资源,重点发展建一镇的黄丫口及千年古松、黄土岭镇的吕王老轿顶、红峰村、周家镇的两库等多处休闲度假生态旅游景区;依托西部湿地和辽河百里长堤,重点开发辽河百里长堤、沿河湿地风光等自然景观。
第三节 推进乡村振兴新安排
统筹村庄分类引导。结合大石桥市各村庄人口变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趋势等因素明确市域内各村庄分类,将全域村庄划分为集聚建设类、整治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五大类,作为后续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和乡村地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的基本依据。
乡村振兴产业空间引导。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市场为先导,以产品为核心,构建农产品供应、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条;以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方式,配合城区人口规模的扩大及农产品消费需求层次的提高,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发展以高坎、旗口、水源、沟沿、石佛镇为主的优质大米粮食生产基地;以高坎、沟沿等镇为主淡水养殖生产基地,以旗口、博洛铺、石佛为主的蔬菜生产基地,以博洛铺、周家、汤池镇为主的大石桥市水果生产基地。重点培育专业镇,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引导和带动作用的专业镇,建设创立自己的特色品牌,形成规模化生产,同时重点加强生产基地的自然环境保护,全面推行绿色环保生产,实现生产基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互联网+电子商务”建设、示范观摩点建设、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建设,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保障村庄建设用地供给。预留10%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合理合法新增建设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严格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基地的用地标准。根据村庄分类指引进行村庄建设用地供给,保障集聚建设类和整治提升类村庄建设边界划定和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保障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物流仓储等设施布局;推动城郊融合类村庄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特色保护类村庄强化资源保护与设施配建,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存量盘活,支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用地需求。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允许开展农村村民住宅和一二三产融合项目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村50个,在大石桥市创建1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百寨街道鞭杆村-周家镇周家村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平台,完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以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包括“乡村旅游+”“冷链物流+”“农村电子商务+”等。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和竞争力。
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开展可再生利用垃圾统一回收,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处置,大力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对不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村庄,采取集中或分散方式处理。抓好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解决农村道路硬化、生态环境优化、村庄美化绿化、村内主干路亮化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乡村品位。
第四节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划定全域整治分区。规划全市划分为三个国土整治分区。西部农业整治区,重点保护农业生态系统,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用地整理,集约利用村庄建设用地。中部人居环境整治区,以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化、优化城乡布局、提升居住质量为目标,着重凸显城乡风貌,重点改善人居环境并开展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东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治理区,以提升和封禁保护为重点,提升山区植被覆盖度,增强山体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有序开展生态环境受损严重区块整治,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
农用地综合整治:官屯镇、虎庄镇等多地规划农用地整理重点片区,完善田间水利,控盐种植,实施节水农业,提升防洪治涝与控盐渍化能力;以西部平原及大清河、大旱河流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为核心,划定高标准农田重点整治范围,建设示范区,实现 “水田格网化、灌排设施化、种植规模化”。
高标准农田整治:依 “稳定面积、主攻单产” 等思路,在适宜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与黑土地保护工程,采取多种工程措施确保优质农田建设。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复垦:整治盘活凋敝村庄,摸清低效闲置用地;优先推进 “搬迁村” 建设用地整理,在优产区开展空心村整治试点;依规划划定居民点扩展边界,推进 “缩并村” 土地整治。
乡村生态修复与人居环境提升:统一治理修复乡村人居环境,推行田园化村庄整治,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与固废、污水设施建设;保护山水格局与自然景观,避免破坏乡村风貌;治理农村垃圾、污水与厕所粪污,完善设施体系;推进村庄绿化,发展庭院经济与乡村旅游,为农业经营与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章 营造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筑牢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生态保护格局构建。落实上位生态保护要求,巩固形成“两廊、四区、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西部大辽河生态廊道:涉及水源、石佛和沟沿三个镇,区域肩负辽河流域退田还河生态封育和辽河干流防洪提升等重任。共同保护和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强化河流上游水源涵养功能以及中下游河道生态化建设,维护沿线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连续性。东部千山山脉生态廊道:东部四镇担负着共建区域绿色屏障的任务,精准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强化水源涵养能力,持续推进植树造林、矿山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和水源地汇水区治理工程。四区:培育东部山区生态屏障、完善西部流域生态系统、美化中部地区绿色空间、守护中部水源涵养资源、全面统筹生态要素,形成“板块相生、多点辉映”的生态空间格局。多点:区域性生态系统支点,包括水源、沟沿、石佛、三道岭水库、黄丫口、老轿顶、迷镇山及南楼矿山生态修复等区域,维护基本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市域生态本底安全稳定。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大石桥市自然保护地共2处,分别为辽宁营口仙峪地质公园,保护类型为地质公园;辽宁营口玉石岭自然保护区,保护类型为自然保护区。推进自然保护地统一管控,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控。一般控制区限制人为活动,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逐步有序退出,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保护栖息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基础。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加强夜鹭、鸻鹬(类)等野生动物群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鹰隼、鸮(类)、遗鸥等濒危野生动物救护和放归。确保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85%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空间不断拓展,种群数量不断增加。按照鸟类集中分布地、迁徙觅食地实行动态监测,开展定期巡查观测,对栖息的重点区域,包括湿地、滩涂、盐田等地点采取固定路线、固定点位进行观测。维护生态链完整性和平衡性,因地制宜构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
第二节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利用
严格保护配置水资源。加强用水总量及强度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再生水利用回用。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优先配置地表水水源,其次配置大伙房水库外调水,加大再生水回用,达到水资源紧平衡。多用地表水、维系河流生态水、涵养补充地下水;干旱年份启用地下水,将地下水作为应对干旱年份和极端干旱年份的战略资源。
优化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适度降低农业用水占比,提高生活用水占比,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用水结构。在高效农田和高耗水经济作物区,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新技术,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灌水经验,制定节水灌溉制度,以减少灌溉用水量,达到节水目的。
建设节水型城市。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核心治水思路,建立科学节水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加强常规节水,包括工业节水和生活节水,采用先进的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一步挖掘工业节水潜力。重点加强对冶金、煤化工、焦化、火电等高耗水企业的节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实行清洁生产。
治理地下水超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压减地下水开采量,超采区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因地制宜实施地下水回补,促使地下水位逐步回升。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对地下水保护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水库等地表水能够供水的区域和无防治地下水污染的地区,停止批建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再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开采地热水、矿泉水严格实行取水许可,未经许可严禁开发利用。
推动水污染防治。以工业、农业、生活污染为重点,深化大旱河等重点河流水域治理,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强化饮用水环境保护。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制,加强河流管控和治理。强化水污染治理,统筹管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林地资源保护利用。大石桥市林地总体以海防林工程建设为主体,西部镇区以农田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为主,主要包括镇级和村级主要公路及大的河堤绿化,以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水土流失为目的,中东部镇区以水源涵养林和经济林及红松果材兼用林为主,以便提高林分质量,带动沟域经济,增加经济效益。
优化林地空间布局,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加强疏林地、灌木林地等低效林地改造,充分利用荒山、荒滩等宜林地开展造林绿化行动。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围绿楔空间开展造林绿化,重点引导三道岭水库、周家水库等水库周边开展造林绿化;着重开展周家镇三道岭水库东侧造林绿化工作。
推动河湖湿地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河湖水面资源管控。保护自然水域、坑塘等蓝色空间,坚持保护与防治相结合,加强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严禁非法侵占河道、水库等。完成辖区内辽河流域湿地保护规划,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规划期间,湿地面积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依据上级下达任务确定。对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地保护名录的湿地,优化湿地的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归并优化邻近湿地,制定差别化的管控措施;探索开展退耕还湿试点工作,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湿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功能。
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分区引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落实省、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控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边界。综合考虑战略性矿产资源产能产量、成矿条件、储量和生态环境等,合理划定矿产资源控制线,明确禁止、限制、允许开采区域,引导矿产资源有序开发;禁止在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水库、河道下游及补水区域、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新设矿业权;限制开采区在环境影响评价和相关论证的前提下,除对环境影响小的地热,以及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可适度开采外,禁止其他矿种开采。为大石桥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相应的矿产资源保障。
落实国家、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格执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准入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施优势矿产开采调控,根据省内产业保护政策,结合矿产资源禀赋、市场供求状况、资源保障程度、产量产能现状等因素,对菱镁矿开采总量进行约束性控制,严格控制开采规模,防止资源过度开发;鼓励金矿、铁矿、硼矿、滑石矿、冶金用白云岩矿等矿产开采,促进优质产能合理科学配置资源。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推动生产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重点加快菱镁矿山、大中型建筑用砂石土矿山的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
第三节 实施生态修复及治理
划定生态修复分区。以山、水、林、田、城为根本,以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为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以生态保护修复、河流水系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森林生态修复、农田生态修复以及人居环境生态修复为重点,划定矿山生态修复区域、水环境生态修复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区域、农田整治区域、人居环境整治区域,进行区域之间协同修复,着力提升城市总体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依据。
明确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基于大石桥市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修复分区划定,将大石桥市生态修复区域划为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区域和土地生态修复区域三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要素的保护与修复。以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河流水系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重大自然灾害灾后生态修复为重点,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区域全面协调发展提供生态支撑。
第四节 推进清洁能源开发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力推广多能互补集成优化供能模式,推动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产业用能模式向清洁、绿色、高效方式转变。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推动新能源公交车、光伏供暖及生物质发电等示范工程,提升城乡清洁用能水平。
完善低碳高效能源设施。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构建清洁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改进并优化能源供需平衡,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风能、太阳能利用推广。积极开展电能替代,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加强城乡电网建设,建设城乡智能高效、绿色变电站。实施“气化乡村”工程,重点推进相关燃气企业改建项目。
创新探索生态价值转化。借助大石桥东部山区丰富山林资源,通过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等方式,完善转化平台运营模式。提升生态产品品牌价值,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加快建设“生态+”产业体系等举措,推动一二三产业绿色融合发展,探索生态价值转化。
第五章 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
第一节 构建城镇体系结构
明确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确定大石桥市域功能结构为:县级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三级结构体系,包括2个重点镇、11个一般镇,强化重点镇向乡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建立城镇空间格局。强化城乡互动与融合,构建“一体、两翼、五轴、多点”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
“一体”即大石桥市区。大石桥市区是中心城市极化蔓延的主要区域,也是近年来大石桥市城镇化推进速度较快的区域,充分发挥中心城区核心职能优势。
“两翼”为高坎镇、汤池镇。高坎镇是辽宁省确定的宜居示范镇,也是辽南重要的农业大镇,是大石桥市未来西部的经济增长点,汤池镇则是大石桥东部片区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汇聚地。
“五轴”:沈海高速公路-202国道形成的城镇轴带既是沈大城镇带的综合走廊,又是大石桥市产业与空间对外开放的主要通道,是建设沈大城镇聚合轴,也是强化大石桥市与沈阳、鞍山、营口、大连等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经济联系的关键。S312岫水线所形成的次要发展轴强化了大石桥市区与虎庄镇、官屯镇及博洛铺镇的联系,加大大石桥内部的增长驱动力。高坎镇-水源镇、汤池镇-黄土岭镇区域联络线加强了大石桥市东西部片区内部的发展动力,形成各城镇片区内的分工协作。大石桥中心城区与老边区、营口市区共同形成“大老”一体化发展轴线,未来城市间公共服务设施与配套设施将汇聚于此,以此构建为营口北部东西向城镇空间联系的重要轴线。石佛镇-沟沿镇-水源镇-盘锦市-营口市中心城区形成大石桥西部大辽河生态城镇发展轴。依托大辽河生态建设以自然文旅为核心发展成为区域重要的城镇联系纽带。老边区-高坎镇-旗口镇形成的大石桥西部中段的南北向城镇联系轴线,依托高坎、旗口优良交通区位及农业产业优势,打通营口中心城区-老边-大石桥南北向产业通道。
多点:即“做精”5个农工农贸型乡镇包括沟沿镇、石佛镇、旗口镇、博洛铺镇和黄土岭镇;“做强”4个工业加工型乡镇包括水源镇、虎庄镇、官屯镇和永安镇;“做优”2个旅游型乡镇为周家镇和建一镇。
第二节 营造产业创新空间
营造开放创新产业空间。根据大石桥近十年三次产业经济增长模式,预计至规划期末形成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发展态势。将全域产业空间构建为“一心两带,三区八园”空间格局。一心:大石桥市中心城区,是市域行政、商贸、综合服务配套中心,涵盖了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两大省级经济开发区。两带:沈大经济走廊产业衔接带,东西产业发展带。三区:西部高效农业发展区,中部矿产资源发展区和东部生态农林发展区。八园:西部生态水产交易园区、东部汤池果蔬物流园区、水源沥青仓储产业园区、水源盼盼工业园区、虎庄畜禽产业园区、官屯菱镁产业集聚园区、永安两军工业园区、博洛铺制造业加工园区。
第三节 构建优质均衡的城乡生活圈
营造城乡生活圈。按照乡村社区生活圈理念,建立中心城区-镇-村组(社区)三级公共服务配置体系。在中心城区集中布局市(县)级公共服务设施,提供高等级公共服务,覆盖全域,在城区内构建15分钟生活圈体系,完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完整社区。在乡镇及农村地区,依托两个城镇圈,围绕中心乡镇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生活圈,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单元,布局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服务周边乡村,以镇带村、以村促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中心村布局村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社区生活圈,采用复合型公共服务中心模式,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第六章 打造舒适宜居的中心城区
第一节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构建中心城区空间结构。综合大石桥市中心城区的发展条件、发展方向,构建弹性的、高适应的空间框架。锚固生态基底,突出组团布局,重构功能板块,突出资源整合,培育特色功能,突出差异发展。加强组团内各片区环境的营造,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功能,规划形成“两横一纵、两廊、九片区”的空间格局。
第二节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建设多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构建“市级—社区级”二级公共设施体系,完善市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教育设施规划。推动高等教育建设,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巩固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优化高中用地布局,补充初中、小学需求缺口,加快公办幼儿园配建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大石桥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好特殊教育。
文化设施规划。提升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水平,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健全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每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1处文化活动中心,每个5分钟生活圈设置一处文化活动站。
体育设施规划。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居住区的“15分钟健身圈”,保障每个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置1处全民健身中心或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结合公共绿地设置中小型体育活动场地,满足5—10分钟生活圈健身休闲活动需求。
医疗卫生设施。完善市级医疗卫生设施体系,提升大石桥市中心医院、大石桥市中医院、大石桥市妇幼保健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满足居民就近医疗服务需求。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加快完善市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现状各类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社会福利设施水平。重点加强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设施支撑。
第三节 完善绿地水系与开敞空间
优化蓝绿空间格局。以河流、山体、铁路、高速公路周边纵横交织的防护绿带网络为骨架,与城市中心绿化相结合,以提升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缓解城市中心热岛效应。同时融合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人文景观资源,体现现代社会精神风貌,建设良好自然开放空间系统。根据以上绿地系统布局模式,以带、廊、点、片为基本要素,规划构建“两带护两区,双廊连多点”的蓝绿空间格局。
第四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加强绿地保护与管理,严格管控侵占绿地的各项建设行为。
城市蓝线划定和管控要求。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对蓝线进行严格管理,严格保护河湖水系等重要水域空间不被肆意侵占,与蓝线相关的建设行为必须符合规划。总规模不减少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城市黄线划定和管控要求。纳入黄线管控的线性设施满足走向不改变、服务片区不改变的前提下,在面状设施用地规模不减小、服务功能不减弱的前提下,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及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对黄线进行严格管理。城市黄线控制范围除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外,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
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及相关空间管控要求,加强紫线保护与管理,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节 强化风貌管控与城市设计
城市总体风貌定位。结合大石桥市现状景观特色和未来发展,从自然环境、城市空间、人文风貌三个维度对城市风貌形象进行定位,提出“山水城相依、城景文共融”的总体风貌定位。
城市风貌分区。充分发挥大石桥市“山水城”的空间特色,持续推进城市生态建设、立体空间塑造和活力功能植入,提升城市山水文化魅力,形成“山水入城,城绿交融”的整体风貌。确定风貌分区、天际线、视线通廊等控制范围和总体要求。
开发强度分区指引。中心城区整体以中低强度开发为主,形成疏密相间、错落有致的城市格局。根据规划分区提出开发强度分区指引,形成五级控制区,塑造具有韵律感的城市天际线。同时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对建筑高度、容积率等要素进行控制和引导。
第六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
加强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严格保护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需由相关部门组织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按照相关法规及保护规划要求落实保护,在满足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当的利用。
推动城市更新有序实施。以激活城市活力为目标,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更新改造,正确处理老城区与新建片区、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促进城市功能提升、文化风貌再现、新型产业重构,提升城市品质。重点针对居住环境品质较差、产业用地低效、城市特色风貌受损的地区,分类推动城市更新,强化规划管控和引导,分期有序引导城市更新工作逐步推进。
第七节 明确地下空间与通风廊道管控
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根据人防建设和城市发展需要,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加强地下空间设施建设。加强地下交通系统设施建设,结合集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的地下建设地下停车场,重点加强居住区地下停车空间建设。加强地下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地下多功能活动综合体,可在地下人行交通密集地区建设地下步行商业街。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将一些适宜地下安排特别是对环境有影响的公用设施安排到地下,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及管网,远期可考虑结合道路改建在局部地下管网密集路段建设综合管廊,综合管廊的设计和施工应兼顾人防工程要求。加强地下防灾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地下人防设施,按照国家要求和专项规划安排,完善人防空间、仓储空间、地下避难场所、地下生命线等,加强防水、防火、防爆,在地下设施和地面结合部严防洪水侵入。
完善城市通风廊道系统。严格保护水系、绿地等开敞空间,加强建筑高度、建筑布局控制引导,避免屏风式建筑布置,控制主要入风口建设增量,形成利于通风与清洁空气流通的空间环境。
第七章 彰显历史文化及风貌特色
第一节 传承保护历史文化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布局。大石桥全域打造“一轴、一带、三区、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格局。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从严管控。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内各类保护界线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营口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重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环境,科学引导、积极推动历史遗产的更新与活化利用。
第二节 彰显特色城乡风貌
确定城乡风貌特色。依托大石桥市“山水林田矿”优良的空间生态本底,以及“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国土地貌特征,通过理山、理水、理路及特色分区引导方式,打造“亲水、望田、观村、赏林”四区协同的城乡风貌格局,将大石桥市划分为大辽河生态风貌区、西部水田风貌区、中部城郊田园风貌区以及东部山林生态风貌区。
第三节 构建全域旅游空间
构建全域文旅空间。将大石桥市文旅空间总体格局打造为“一城两镇、一轴三带、四区多点”的结构,构建全域文旅架构,形成内部串联与外部引入的格局。
推动“全域化”战略。从空间维度、产业维度推动“全域化”战略。在空间上深度开发市域、镇和村的旅游资源促进城乡全域统筹,重视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等乡村旅游的开发,在产业上进一步促进旅游与康养、农业、文创等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丰富休闲旅游产品,与周边区域实现差异化发展,并积极寻求与区域旅游线路对接。
建立“旅游+”产业融合模式。以大石桥市全域旅游发展为契机,结合辽宁省旅游产业发展新趋势,以“旅游+”为理念,打破旅游观光单一模式,整合资源,开发新业态,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一产协助旅游调结构、二产协助旅游出商品、三产协助旅游做服务的全产业升级模式。积极推进“旅游+康养”“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水利”“旅游+生态”的全域“旅游+”战略,挖掘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构建旅游经济全产业链,实现大石桥旅游业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
第八章 打造全域畅达的交通体系
第一节 构建全域综合交通网络
公路网布局规划。以提升路网通畅性为重点,实施大石桥境内国省普通干线公路改扩建,开展国省普通干线公路穿城、穿市镇路段改线建设。
强化对外交通体系布局。强化铁路站场衔接,规划保留现有铁路客货运站,加强城区与铁路站场的联系,做好城市道路与铁路站场的衔接。
加快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大石桥市积极融入区域高快速铁路网布局,充分挖掘与利用大石桥既有铁路资源,加快推进老旧铁路电气化改造,完善开展城际铁路运营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设施,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构建支撑多式联运更高效、运输结构更优化、降本增效更明显的铁路集疏运体系。
构建多式联运枢纽。支撑营口市一体化物流枢纽地位,构建公铁联运物流园。充分发挥综合交通枢纽集散能力强、转换衔接效率高、承载融合综合立体交通网一体化发展的纽带作用。强化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交通
构建畅达交通体系。构建便捷畅通的对外交通体系,完善城市出入口道路,实现中心城区道路与对外公路顺畅高效连接。公路过境货运实行“外围绕行,严禁穿城”交通组织方式,将货运车辆引导到城区外围通行,在中心城区外围形成完整的货运干道系统。形成畅达高效路网,明确道路等级,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主干路是连接城市各功能片区之间的交通性干道,是城市各片区用地功能布局的重要骨架与网络系统,以交通功能为主。次干路主要起集散交通的作用,既承担主干道交通的汇集与疏散功能,也起到汇集支路交通的作用,兼有生活服务功能,可直接为用地服务。支路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解决局部地区交通问题,以服务功能为主。明晰路网布局,落实“小街区、密路网”发展理念,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形成“一环疏导、五横架构、四纵贯穿”的城市整体骨架路网格局。通过分层次、分功能的道路系统规划,最终形成一个高效、畅达的城市道路网络,为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倡导绿色集约的公共交通。中心城区规划形成以城市公交、城镇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通过科学规划、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加强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加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衔接,优化乘车、换乘条件,提升城市公交集疏运效能和换乘便利性。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城市公交出行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导的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能力。
营造舒适宜人的步行和自行车系统。明确规划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地区差别化的非机动化交通设施体系及管理政策,改善行人、自行车交通环境及便利条件,推进实施“公交+非机动车+步行”的“三网融合”绿色交通模式,实现“1公里步行、3公里自行车、5公里公交”绿色出行目标。
完善静态交通系统。合理安排社会停车场,规划在商业、文化和服务集中区的交通主要出入口设置有公共停车场,并考虑在规划广场综合设置临时停车场,以达到用地集约性。路内停车泊位的划分可以根据区域停车需求和道路服务水平的综合协调而调整。在工业功能区内,配套专门的停车场,以满足工业功能区内部车辆停放。完善充电桩设施,为保障新能源车辆配套充电设施,构建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智慧交通建设。从城市交通感知、控制、诱导和节能出行等方面,制定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实现交通规划、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全链条信息化和智慧化。支持发展个性化、定制化运输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多样化城市客运服务体系。探索建设车路协同示范区。逐步开展无人驾驶接驳、自动驾驶物流等车路协同场景建设。
第九章 完善绿色安全的支撑体系
第一节 推动市域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乡供水系统建设。构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加速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优选地表水,用足外调水,增用非常规水,限采地下水,优水优用,全面节水”的基本原则,统筹区域内外水源优化配置。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大中型灌区灌排工程保障体系及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工程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形成开发合理、配置优化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易发区山洪沟治理及逃避险工程建设,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城镇供水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推行以市域为单位的规模化集中供水,逐步提高农村供水普及率,严格控制管网漏损率。实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提高城乡排水综合治理能力。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动非常规水源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再生水、中水等非常规水的利用力度,提高用水效率。
构建清洁安全供热体系。规划推进大石桥市中心城区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在市域范围内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应用,发展余热利用、热泵、生物质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快构建低碳清洁、高效安全的城市供热体系。完善供热管网系统,大幅度降低供热损耗率,提高供热管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完善燃气体系配套建设。合理配置燃气运输配套设施,确保燃气供应安全。积极倡导“宜气则气”的能源消费模式,加快推进“以气代煤”“气化乡村”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进一步优化燃气设施布局,构建全面覆盖的天然气管网系统。
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电网。优化主干电网和区域电网结构,改造老旧变电站和输、配电线路,推进智能绿色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行可靠性。乡村地区继续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力保障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安排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空间,2025年实现重要功能区重点应用区5G网络深度覆盖。推动5G、千兆光纤等“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合理规划汇聚机房、接入机房、核心机房,5G基站站址、通信局所及通信管线等设施位置和配建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
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害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各镇设置固定式垃圾收集站,实现垃圾分类全处理,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对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疫病动物、黑臭水体污泥、畜禽粪便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转运、单独处理,合理布设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集中运输、管理、整治,满足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需要。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目录,强化危化品源头管控。
第二节 完善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供水保障。完善中心城区供水工程体系,优先利用地表水,注重养蓄地下水,以大伙房水库作为主要水源,以地下水水源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强化水源安全保障。完善供水管网系统,着力改造老城区漏损管网,逐步将现有枝状管网改造成环状管网,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城市用水安全。
完善排水污水设施。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排水系统。完善污水排水分区,将排水片区划分为三个大分区,分别为:西部分区、南部分区及南楼分区。到2035年,城市排水标准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放。完善中心城区雨水排除系统。以分水岭、暗渠、河流水系为边界,根据地形高低、汇水面积大小,合理规划雨水分区,实现雨水分区排除。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原则,保留和利用现状沟渠及市政道路作为主要行泄通道,将雨水就近分散排入附近水体。逐步扩大透水地面比例,积极营造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促进海绵城市建设。为防止西部、东部两大工业区初期雨水受重金属污染,需遵循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节水减排的原则,配套初期雨水收集池。
加强城市供热保障。规划远期,整合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热源,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小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缓解市政交通压力,并实现各热源之间热网互连工程,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供热保障,为大石桥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
加强城市供气保障。建立多方向、多气源的燃气供应体系,积极倡导“宜气则气”的能源消费模式。完善燃气输配系统,合理布设燃气设施,加快天然气次高压、中压管线建设,高标准建设新建区管网,大力改造老旧管网,提高燃气管道化率。
增强中心城区电力保障能力。强化电源保障,以区域电网作为供电主电源,协同推进分布式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电源稳定性和保障能力。优化电网结构,完善输配体系,以110千伏、220千伏电网作为高压配电网,以66千伏电网作为中压配电网,构建结构完善、技术领先、高效互动、灵活可靠的现代化智能电网,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加快中心城区通信设施建设。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5G基站网络建设规模,积极挖掘5G应用场景,推进千兆光纤及配套机房和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全区域覆盖、重点场所深度覆盖。合理安排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设施建设,引导通信运营商共建共享通信设施;完善通信网络结构,增强网络互联互通性,提升高速宽带无线通信网络覆盖度和通信综合服务能力。构建以市(县)级中心局—邮政支局所为主体的二级邮政网点体系,完善邮政专营网点,合理布局邮政兼营网点,提升邮政综合服务能力。
完善城市环卫设施。建立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机制,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无害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促进无害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黑臭水体污泥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实行单独收集、单独转运、单独处理,促进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或再利用。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合理布设公共卫生设施。
第三节 强化防灾与韧性城市建设
加强防洪排涝安全保障。明确防洪(潮)排涝格局与标准,西部区域积极防范暴雨引发的农田淹没受灾风险,重点关注河流周边区域防洪工程建设,主要河流防洪标准应适当提高;东部山区以预防山洪及次生地质灾害为主;中部中心城区以改造排水系统,提升城市防洪能力,防止河流倒灌和海潮入侵,减少内涝为主。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防治。重点防治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到规划期末完成市域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监测、预警、预报和工程措施相互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控制地质灾害发生。
明确抗震减灾目标要求。一般建设工程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尤其针对金州断裂带和海城河断裂带区域加强地震断裂带探查与危险性评估工作。
完善消防应急体系。加快全域消防建设,重点加强中心城区、两大经济开发区及东西部偏远乡镇地区消防站建设,规划消防站按照“多布点、布小点”的原则,一般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完善消防站布局。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乡村道路、项目工程建设以及水电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消防通信等同步实施,缺水地区要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构建防灾救灾保障体系。推进应急救援平台建设,融合安监、防汛、森林防火、防灾减灾救灾等于一体的智慧指挥平台,加快建立大石桥市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增强应急实战能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充分考虑当地易发多发灾害事故,以及人口分布、土地资源、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类型划分,选择适宜级别和类型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规划建设,设置满足避难需求的必要功能区,实行分级分类配置设施设备和物资。
统筹防灾救灾空间保障体系,统筹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救灾、疏散通道等城市安全空间的规划建设,建立市(县)级—镇—村级三级应急指挥、物资救助体系。构建中心医院—镇卫生所—村卫生室三级医疗卫生救助体系。构建避难、道路、消防、医疗、物资和指挥六大防灾减灾空间系统。以社区为单元,形成城市网格化安全管理格局。救护站应结合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适的专业医院、大型居住小区、组团建筑和功能园区修建。依托城镇及乡村公园、广场、学校等开敞空间设置避难场所,做到区域全覆盖。
完善城区应急避难工程,加强疏散地域建设,明确疏散干道、集结点和避难场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按规定半径合理设置通信报警设施,做到区域全覆盖,城市报警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气象灾害预防。强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制度建设,构建部门联动的极端天气气候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关键气象设施,推进自动站、雷达等气象预警监测设施建设,重点提高对台风、暴雨、高温、寒潮、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能力。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规划纳入专项规划体系。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开展风险普查和区划,强化风险动态研判和基础设施设防。
第十章 融入协调发展的战略格局
第一节 融入区域发展格局
对接全省战略格局。联动发展优势高效产业,落实全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中沈阳、大连“双核”的牵动辐射作用,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东北重大战略承载地,主动融入沈大经济走廊之上,积极嵌入辽宁沿海经济带上下游一体分工合作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中。
助力营口“港产城”一体化布局。产业互动发展,促进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南楼经济开发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多板块联动发展、协调互补,形成融合发展格局。
推动“大老”一体化发展。形成区域上下游产业发展合力,强化道路交通联系,服务共建共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区域教育、文化、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合作,整合大石桥市及老边区公共医疗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优化配置区域公共教育资源,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共享和相互开放,逐步实现教育资源均等化。
第二节 促进协同开放发展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做大做强配套物流产业,加强与营口港协同,加快公路同营口铁路、沿海铁路之间转换联通,加快大石桥市西侧过境公路建设,提高跨区域交通干线运输能力。融入“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辽宁自贸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
打造智能物流开放带。着力发展高质量的开放型经济,向西南构建“辽宁沿海大通道”,以两大经济开发区等开放平台为支撑,联动营口及盖州,发展一体化智能物流,提供公铁联运服务,向西南形成开放大通道。
构建顺畅路网协调衔接系统。发挥自身优势,稳固营口港接轨内陆枢纽地位,彰显大石桥西迎营口桥头堡作用。向西迎接营口,一体化发展,实行交通先行战略。规划设计上相互衔接,通过新建营口东站同大石桥直通道路,加强营口、老边区、大石桥之间联系,整体形成“T”字形交通发展互联格局。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强化党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应及时按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措施,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
完善规划传导体系。严格落实辽宁省、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底线管控、功能布局、空间结构、资源利用等方面要求,在县域内合理统筹城镇和乡村的生态、产业、居住、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在乡镇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满足上位规划的传导要求。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乡镇规划传导。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承接《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遵循《规划》确定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乡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细化落实《规划》确定的各类管控边界、空间格局、规划分区、约束性指标、管控名录、设施配置、项目清单等规划内容,进一步明确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管控边界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对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和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详细规划传导。在县域范围内划定362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其中:城镇单元主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为主的区域;乡村单元主要为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以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的区域;特殊单元主要为规模较大且相对独立的农场和水库区域。结合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对既有详细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的新编和修编工作。
相关专项规划传导。编制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各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衔接,不得违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经批复的专项规划成果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加快编制实施矿山环境整治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落实和细化本规划的约束性和引导性要求。
第三节 完善政策制度
实行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实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依据同级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修改规划的,规划编制机关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贯穿规划编制与调整、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公开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各类传播媒介,加强规划宣传,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和有效反馈意见的权利。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的咨询论证。
严格规划监督管理。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综合运用卫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批后监管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导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大石桥市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第四节 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
共建共享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集成各部门与国土空间相关的现状数据、规划数据、管理数据,构建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全覆盖、全过程、全系统的国土空间规划综合应用平台,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版。推动与市级平台纵向联通和相关部门信息平台横向联通,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交互、规划监测预警、服务群众等功能。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统一底版上汇交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整合叠加经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形成图数一致、坐标吻合、上下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五节 统筹近期规划实施安排
近期重点行动计划。结合大石桥市委、市政府近期工作安排和“十四五”规划安排,面向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大石桥行动,有序推进近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工作。落实《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营口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大石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的重点任务,以壮大民营经济、港产城融合发展、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开展央地合作为主抓手,奋力实现大石桥全面振兴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大石桥力量。
近期重点项目空间保障。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安排,与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相衔接,综合各部门和地区发展诉求,建立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供给,保障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支持军队全面建设,在涉及军队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占用林地草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特殊支持,对于建设需求急迫的国防建设项目优先给予保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