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 号)以及《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24〕8 号)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政府起草了《大石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于10月17日在大石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对《大石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
目前,意见征集工作已顺利结束,期间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0条意见建议。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大石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大石桥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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