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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大石桥市政务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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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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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党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省市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发至镇区级)




关于宣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辽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要求,经过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废止《大石桥市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附件: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附  件

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责任部门

1

《大石桥市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08〕17号)

2008年9月18日

发改局

2

《大石桥市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09〕18号)

2009年11月3日

3

《大石桥市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11〕2号)

2011年1月5日

商务局

4

《大石桥市大型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11〕4号)

2011年1月5日

5

《大石桥市鼓励入驻总部经济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12〕10号)

2012年8月13日

6

《大石桥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12〕11号)

2012年8月25日

7

《大石桥市龙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大委发〔2012〕16号)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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