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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来源:大石桥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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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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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水保[2024]16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市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对本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4786.16公顷,涉及9个乡镇(街道),分别位于博洛铺镇、钢都街道、官屯镇、黄土岭镇、建一镇、百寨街道、汤池镇、永安镇、周家镇。(具体分布范围、面积见附件)

2.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3.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予以处罚。

4.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可到大石桥市水利局查询,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大石桥市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附件2 大石桥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大石桥市禁止开垦陡坡地乡镇(街道)面积表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国土面积

(km2)

备注

博洛铺镇

89.06

65.45

 

钢都街道

21.72

28.65

 

官屯镇

148.74

92.17

 

黄土岭镇

7638.51

196.24

 

建一镇

5335.27

148.22

 

百寨街道

40.21

65.22

 

汤池镇

422.14

135.70

 

永安镇

0.63

52.16

 

周家镇

1089.88

113.50

 

合计

14786.16

8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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