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8月11日对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做出了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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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大行审排污〔2025〕1号
关于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和《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梁延鹏,厂址位于大石桥市虎庄镇社区,项目占地面积为23222平方米。2025年4月30日,《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铝镁中间合金压延加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获得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证明(大行审备[2025]29号),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国有用地,对原有铝镁合金压延加工生产线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将卧式喷涂设备全部拆除,更换为立式喷涂设备。新增静电喷涂生产线、挤压生产线、破碎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耐碱玻纤网格布项目停产,铝合金型材产能由年产1万吨提升至2万吨。
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侧,采用“混合+沉淀+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穿越官虎线公路,先排至官虎线公路北侧沟渠,流经约740m汇入水旱分家河。
入沟渠排污口坐标东经122°32′22.1967″,北纬40°43′31.8682″,沟渠入水旱分家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22°31′57.5106″,北纬 40°43′46.50379″。排污口的类型属于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排污口设置为新建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的入河方式为明渠。
二、项目批复意见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入沟渠排污口坐标东经122°32′22.1967″,北纬40°43′31.8682″,沟渠入水旱分家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22°31′57.5106″,北纬40°43′46.50379″。排污口名称为:大石桥市辽宁新鹏高科金属有限公司工业排污口,编码为BS-210882-0003-GY-00,排污口设置为新建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的入河方式为明渠。
(二)污水排放控制要求。该项目污水处理站进水水量为58.8m3/d,处理后的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标准,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尾水采用明渠排入水旱分家河,根据设计规模及出水执行标准核定排污总量为CODcr:1.03t/a,NH3-N:0.16t/a、TP:0.01t/a,TN:0.31t/a。
三、其它要求
(一)运行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求。你单位作为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落实《论证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维护监管,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禁止超标超量排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管理,确保事故防控体系正常运行,不断优化改进事故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二)规范化建设和监测要求。你单位应在入河排污口处竖立标志牌,通过标识牌、显示屏、二维码标识或者网络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安装监控污水排放的在线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按规定开展水质、水量实时监测,制定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办法和维护保养制度,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主动接受各级排污口主管部门的监管。
(三)工程建设要求。该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如涉及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按河道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四)工程验收要求。该入河排污口试运行满90日,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及时报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求。你公司入河排污口暂停使用、永久封闭或者排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向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报告。若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排放污水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发生变化的,或者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未实施的,应当重新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大石桥市虎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你公司污水应排入大石桥市虎庄镇污水处理厂,同时关闭你公司入河排污口。
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