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来源: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3

【字号:

分享:

本机关曾于2024年10月21日对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农宅〔2024〕2号)及2024年12月20日《行政处罚决定补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

经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定该处罚决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2024年10月21日对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农宅〔2024〕2号)及2024年12月20日《行政处罚决定补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