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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大石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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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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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石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获评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嘉奖。大石桥市巡特警大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大石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坚持党的领导来夯实法治建设基石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和首要原则,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宣讲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会学习内容。集中举办了5期“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大讲堂”,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助推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品课进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以及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统筹各镇街、各部门等40余家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同步开展学习50余次。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干部带头进党校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方位推进述法工作,实现述法全覆盖的既定目标,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贯彻落实组织部署。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审议通过了《大石桥市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方案》。完善顶层设计,印发《大石桥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制定《大石桥市2024年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是考评督察提质促效。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定《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方案》,对全市17个镇(街)及相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对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监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6家单位开展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法治督察。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通过职能转变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

一是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对我市社会、数据、金融、科技、农业、港澳事务、老龄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了调整优化。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制机制,优化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的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破解基层管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难题,为助力大石桥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持续推动依申请类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和运行。根据行政职权的划转及时动态调整事项库,保证线上线下的一致性。目前大石桥市27个部门940项依申请类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即办件比例达54.89%,平均时限压缩80%;全程网办数提升至802件,占事项的85.32%,力争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

三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件量超10万件。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申请类事项达940项,全程网办事项提升至802项,即办件比例达54.89%,平均时限压缩80%。推动“免审即享”政策共30项,全年“免审即享”政策免审办理超20万件。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在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中心构建“综窗快车道”数据联络体系,搭建“综窗业务线上联络专班”,形成“综合窗口办理事项知识库”。已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12个,“功能性特色综窗”等对外窗口3个。

(三)规范权力运行,通过“精细化管控”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筑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理念。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1次、专项清理工作2次。商请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是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市级层面聘请法律顾问4人,坚持重大会议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机制,全年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书面意见28份,为政府拟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提供法律意见7份。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口。法律顾问团队还参与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是深化良性互动,强化权力监督。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畅通民意诉求反馈渠道,12345平台全年受理诉求13000余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全年高质量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10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氛围更加浓厚。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聘用法律专业人士作为镇街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乡镇一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四是夯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根基。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工作。完成了听证室、调解室、档案室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09件,受理157件,不予受理52件。推进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审理模式,简易程序审理45件,普通程序审理112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市政府出庭应诉41件,其中行政诉讼39件,民事诉讼2件,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协同发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综合环境

一是助力政商关系优化升级。开展惠企利民政策梳理工作,梳理“免申即享”政策30项。制定《企业家接待日工作方案》,党政领导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紧盯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全力以赴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政企沟通服务常态化,组织召开企业家接待日7次,42家企业参加,汇集意见、建议42条,解决问题33个。实施“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收集企业需求问题361件。

二是继续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印发了《大石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率先在营口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的线上培训工作,组织全市12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轮训及考试,切实保障行政执法队伍质量。印发了《关于报送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10个部门上报162项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市应急局推进危化企业专家指导服务。聘请危化领域专家指导企业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共检查各类危化企业56家次,整改安全隐患183项,行政罚款18万元。市综合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50宗,累计办理各类审批1150余件,制定了《大石桥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市人社局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案件375件,为1644人追偿劳动者工资待遇1766.7113万元,未发生恶性群体性讨薪案件。市监督局引导个体户参与“名特优新”评选,2024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400户,新增企业186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6540户,市场主体信用修复185户。自然资源局共开展矿山巡查500余次,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31宗,土地立案调查300宗,林业立案调查24宗。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企业效能。市委法治建设办牵头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市发改局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累计向营口市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77143条。市司法局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涉企容缺受理2件。依法依规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16人简捷办理外出手续等工作35次。以“法治体检”为抓手,携法律服务团实地走访大石桥市鑫磊特耐有限公司、营口赛斯德型材有限公司、环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民营企业,进一步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沟沿司法所联合沟沿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帮助沟沿镇某饲料企业与沈阳某牧业公司实现“零成本”解纷,为企业节省诉讼费、代理费十多万元,获得双方一致好评。

(五)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源头化解让基层治理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一是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市人民法院注重诉前调解,聘用调解员20名,调解案件843件。调整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组成成员,现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04人,调解案件1197件。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检察院解决矛盾85个,法院解决矛盾31个。大石桥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符合法定条件弱势群体的受援人群在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内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3件,其中诉讼案件105件,包括刑事85件、民事20件。咨询代书56件,认罪认罚348件。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在各镇街司法所建立了17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284个行政村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市17个乡镇(街道)、284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工作效果明显。目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了71个,并有效地发挥其示范作用,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市284个村(社区),培养了1428名法律明白人。依托村(社区)评理说事点,创建了13个省级普法示范点,巩固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耕法治宣传“责任田”。营口地区首家开展了“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现场评议了综合执法局、市监局、应急局、教育局、妇联等5家单位,并将全市评议结果下发通报。联动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百问百答》图书4400余册,法律宣传资料3100余份。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进乡村、“学法懂法守法共创和谐”普法进社区、“与法同行 守护阳光”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打造“法治主题广场”“民法典主题广场”和“宪法主题广场”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3处,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2处。宪法宣传周期间,依托“民法典主题广场”和“法治主题广场”开展了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依托宪法主题广场召集我市新入职国家公务员举办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参观法治广场,切实提升宪法意识,在全市形成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本地区网站向社会公开难度较大。二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乡镇(街道)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还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等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5年,大石桥市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统筹推进法治大石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引领作用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文件贯彻实施。

(二)强力推动“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协调督促推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全面部署、推进落实。细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过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等方式,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

(三)主动接受监督赋能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完善各项保障,提高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能力。

(四)提升法治宣传效能筑牢法治政府根基

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广场、农村大喇叭以及互联网媒体等作用,尤其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各镇街、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建好用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切实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规范行政执法尺度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科学制规、民主制规、依法制规,体现大石桥特色,以高质量制度建设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措施,将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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