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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大石桥市周家镇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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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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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规范(试行)> 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81号)等相关规定,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辽宁省大石桥市周家镇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方案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室

电  话:0417-5850598  

邮  箱:dsqsgtzyj@163.com

附件:《辽宁省大石桥市周家镇建筑用大理岩、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

 

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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