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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大石桥市政务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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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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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石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牵引,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为抓手,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为保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大石桥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石桥市公安局法制监察大队被公安部授予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发了《大石桥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测评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教学内容,设置专题课程,并作为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结业测试的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组建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40余场。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共400人参加的普法培训班,邀请专家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视界”和“掌上法庭”法治栏目重点宣传内容。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市135名各镇街、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述法。召开了全市述法工作会议,三个部门、三个镇街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现场述法,其余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书面述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审议了《大石桥市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实施方案》、《大石桥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大石桥市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工作实绩考核,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了《大石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细化88项具体任务。其中,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包括8个方面,76项具体推进措施,组织保障和推进机制包括4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体系,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精简程序优化流程。进一步压缩“2340”时限,企业开办压缩至1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等事项,审批时限均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承接落实省市下放的行政职权,对应调整管理方式。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设立政务服务中心1个,分中心3个,27个部门依申请类事项928项网上办理。应进必进、应上尽上的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进厅上网。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100%,构建“一件事一次办”框架体系100个。

三是建立“好差评”制度。设置“好差评”机器33台,830名窗口工作人员赋予好差评二维码,做到“一人一码、一事一评”,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监督,保证工作方式规范、流程正规、态度端正,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三)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筑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理念。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部门,对市自然资源局报送的《大石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全面清理工作7次,经过清理,拟废止1件、失效1件。

二是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市级层面聘请法律顾问5人,参与处理政府审核意见共23件,为政府拟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提供法律意见5份,为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口。

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达到140余件。行政应诉工作逐步规范,2023年市政府被诉案件52件,其中行政案件40件,民事案件12件(另有6件民事案件原告撤诉);经复议被诉案件28件,出庭应诉率100%。

(四)强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制定2023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共有14个部门78项计划,并在我市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对55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组织新进拟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共有164人报名参加培训考试,69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42.1%。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制定大石桥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二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制造业、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监管检查工作力度,深化检查效果。市综合执法局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42宗,清理违法建设247处,规范清理流动商贩3590余起,规范餐饮油烟店铺190余家。市安委办印发了《大石桥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建立专项行动周调度机制。市人社局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537件,为1481人追偿劳动者工资待遇27366473元,未发生恶性群体性讨薪案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守查保专项行动发现问题5242个,均已完成处置。市自然资源局共开展矿山巡查200余次,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31宗,非法占地立案调查290宗。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了230项整改措施,全面完成了93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开展“企业家接待日”座谈会10期,聘请营商环境监督员100名。

(五)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强化组织架构。加强了县(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已建成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个、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17个、视频调解系统平台18个。强化了对各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效能。

二是坚持牵头抓总。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印发了《关于协同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多方参与、高效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人民调解共调处化解矛盾纠纷7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50余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以上。

三是敢于大胆创新。市司法局采取“室所互助”方式,将局科室工作的年轻同志,下沉到各司法所,实现“以老带新、以强带弱、资源整合、提升质效”的工作目标,激发团队活力,实现优势互补,各科室同志重点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属地党委政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日排查、周报告、月总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与综治中心、基层法庭、派出所等各方面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工作力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建立了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在各镇街司法所建立了1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285个行政村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市17个乡镇(街道)、285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工作效果明显。目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了71个,并有效地发挥其示范作用,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市285个村(社区),培养了1415名法律明白人。依托村(社区)评理说事点,创建了13个省级普法示范点,巩固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

(七)强化法治宣传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氛围不断浓厚

一是大力开展集中宣传。举办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集中活动,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在蟠龙山广场设立了集中宣传点,各镇街和市直各部门在本辖区和单位门前设立了分站点。活动中,全市共设立宣传站点35个,发放民法典宣传单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利用电子屏等现代化传播平台宣传民法典600余条。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大石桥市“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12·4”集中宣传当日,共发放宪法宣传单和图书3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在全市营造了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市50所各类学校,配备了50名法治副校长和50名法治辅导员。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多部门,深入市钢都小学等各所学校,开展《民法典》和校园反欺凌等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市教育局9月代表营口市参加辽宁省宪法素养知识竞赛荣获二等奖,联合市检察院出品普法小课堂20余期。

三是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继续办好《法治视界》等有影响力的法治栏目,推出20余期“法治视界”和“掌上法庭”法治栏目,并采取线上解答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普法的覆盖面。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对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地位作用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还没有聘请法律顾问。一些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重大决策问题出具的基础意见不够完善和深入,导致最终问题的解决,过度依赖政府决策机关。

三、下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一)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意识。细化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通过日常学法、自觉用法、带头守法、严格考法、年度述法等方式,带动和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用制度力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二)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抓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市相关文件贯彻实施,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工作,推动“关键少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加大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涉企执法,坚持把便民利企举措融入执法工作。要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清单。

(四)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和培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送达等工作流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智能化、便捷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受理、审理全程在线办理。

(五)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办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协调督促推动作用。配齐配强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工作力量,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

 

中共大石桥市委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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