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经大石桥市第2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市发改局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巡游出租车现行运价方案。现将调整后方案公示如下:
一、起程价
1.昼间起程价5时(含)至21时30分:2.0公里(含)以内6元,不足2公里按2公里计费;
2.夜间起程价21时30分(含)至次日5时:2.0公里(含)以内7元,不足2公里按2公里计费。
二、续程价
2公里至12公里(含)区间,每450米1元,不足450米按450米计费;12公里以上每400米1元,不足400米按400米计费。
三、低速行驶(等候)费
车辆运营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累计计时每满3分钟加收1元。
四、部分法定假日附加费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初一至初三)、劳动节(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每车次加收3元。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
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7日